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章第三十条和《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学籍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第六章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经院长办公会讨论研究,决定对施建深等11位学生作退学处理。
特此公告。公告时间为公告之日后60天。
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教务处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