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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科研成果统计及奖励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9-11-11 [来源]: [浏览次数]:

各系(部)、部门:

学院2019年度科研成果统计与奖励工作现已开始,每年的科研成果统计涉及到当年的各项数据汇总,请老师们认真填写,尽量填全,同时在填写表格时务必确保信息准确无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年度科研成果统计

1.统计范围为201911日至20191231日期间的科研成果,包含科研论文、著作教材、纵向课题、横向课题、科研获奖、学院组织会议、个人参加会议等内容。

2.请各系(部)、部门教职工按要求填写《2019年度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科研成果统计表》(见附件1,内含7excel表格)。

请以各部门为单位,统一汇总各部门科研成果后于2019124日下午5前将《2019年度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科研成果统计表》(一式一份)和成果复印件(一式一份),纸质版报送科研处28-215,电子版发送到科研处邮箱sczyjkyc@163.com

二、2019年度科研成果奖励

1.本次科研成果奖励范围为201871日至2019630期间的科研成果。奖励类别参照《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修订)》(见附件2)的要求。

2.请各系(部)、部门申报人按要求填写《2019年度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科研成果奖励申请表》(见附件3)。

请各系(部)、部门于20191125日下午5前将《2019年度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科研成果奖励申请表》(一式两份)和成果复印件(一式一份),纸质版报送科研处28-215,电子版发送到科研处邮箱sczyjkyc@163.com

三、注意事项

1.填报的科研成果必须是以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教职工为第一负责人。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正文、封底;专著或教材复印件包括封面、版权页、目录;课题需要提供课题立项文件或结题文件;科研获奖需要提供相应的证书;参加或组织会议需要提供相应的会议通知和文件,没有出具证明的做无效处理。

2.科研汇总统计表中,凡涉及到日期的信息,请尽量精确到“日”,无法确定具体日期的请精确到“月”。

3.纵向课题、横向课题的填写包含2019年获得立项的课题和2019年结题的课题,课题经费请准确填写。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82166193

 

附件12019年度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科研成果统计表

附件2: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修订)

附件32019年度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科研成果奖励申请表

 

 

                     科研处

                       2019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