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系(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办法》,加强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和监督管理工作,根据浙江省教育厅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6年新立项的项目按要求认真填写《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个人科研项目汇总表》(附件1)和《浙江省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一览表》(附件2)。
2.2016年结题的项目按要求填写《浙江省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一览表》(附件2)。
3.请各位科研项目负责人于2016年12月26日上午11:30之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一份(附件1和附件2,附件1必须有项目负责人签字后上交)送到科研处28-219,并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sczyjkyc@163.com。
联系人:林文婷 联系电话:82166193
附件1: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个人科研项目汇总表
附件2:浙江省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一览表
科研处
2016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