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文件通知(见附件1),教务处将于11月下旬组织专家对两类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3年立项的2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5项课堂教学改革项目(见附件2)。
1.《验收报告》:凡申请结题者,须按要求规范填写相关验收报告(见附件3、附件4)并需项目负责人签名。
2.成果材料。对照教改项目申请书,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加人员近两年内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主要成果,包括与项目有关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正式出版或发表的论著,如是课程建设类,则要提交课程改革相关资料。
3.汇报PPT。结题评审形式采取专家现场评审,请项目负责人准备好项目汇报PPT,要求包括项目简介、项目预期成果和最终成果、经费使用情况等。
1.个别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参加结题验收的项目,需填报《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见附件5),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方可延长一年。
2.验收严格遵照程序进行,对不符合验收要求的不予以结题验收。
请课题负责人于11月11日前将验收报告纸质稿一式4份,成果材料2份,报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28-218,电子稿发至教务处邮箱sczyjwc@163.com。
联系人:林文婷 联系电话:82166193(666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