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教育部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科学技术)推荐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文件精神,教育部2015年度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科学技术)推荐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的范围
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分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以下简称自然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包括专利类,以下简称发明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推广类、科普类,以下简称进步奖)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青年科学奖(以下简称青年奖),共四个奖种,其中,自然奖、发明奖和进步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项目,不得使用任何已经获得省部级和国家级科技奖励的项目内容,只能是其后的新进展、新成果,否则视为重复报奖。
2.其他注意事项参见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通知《推荐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具体要求》(见附件2)
3.具体推荐书填写流程与方法见《推荐工作手册》(见附件3)
三、申报材料上交及截止时间
请各系部申报人根据《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见附件3)的具体要求填写材料,并于2015年8月3日前,将书面推荐书3套(含1套原始件,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推荐项目汇总表(见附件4)1份送至教务处,并将电子版推荐材料发送到sczyjwc@163.com。(注:申报项目提交的电子版推荐书和书面推荐书内容必须完全一致,其内容及页数,应严格按照填写说明要求提供,不得超页数填写。)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教育部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的通知
2.推荐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具体要求:http://www.cutech.edu.cn/cn/zxgz/2015/05/1432579236156191.htm
3.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
4.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项目汇总表
201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