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2022年浙江省协同创新中心认定和建设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转发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定位准确目标清晰。联合协同单位开展有组织的科研,研究方向应紧扣国家和浙江省重大需求,且在科学前沿、优秀文化传承创新或行业产业及区域发展方面已承担重大协同创新任务、开展了实质性的协同创新,协同增效明显、可持续发展能力强。
2.紧密服务重点学科建设。高校应做好统筹谋划,聚焦目标、整合资源、集中发力,结合学校重点学科建设规划,开展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工作,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
3.资源条件保障有力。为确保新认定的协同创新中心高效运行、产出更多高质量创新成果,高校要保证稳定的资金投入,并配备至少1名专职管理人员或1名科研助理。
二、申报材料
1.《浙江省协同创新中心认定申报书》(见附件1,A4纸,双面打印)一式4份。
2.佐证材料一式2份。
3.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sczyjkyc@163.com。
请有意向申报浙江省协同创新中心的部门于2022年9月30日下午5点前将申报材料提交到科研处28-217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82166193
附件:浙江省协同创新中心认定申报书
科研处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