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部门:
2021—2022年省教育厅重大人文社科项目攻关项目的申报和立项工作已经启动(见附件1)。为了做好各项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2021-2022年度项目分为规划重点项目和青年重点项目。
2.规划重点项目和青年重点项目采取限额申报,独立学院规划重点项目限报1项,青年重点项目限报3项。
二、申报基本要求
1.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全面实施新时代文化浙江工程,为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以及率先高水平实现教育现代化开展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研究。
2.项目申请者都应是高校正式在编在岗教师。其中,青年重点项目申请者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3.每个项目申请者只能申请一个项目。国家级项目或其中子项目以及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项目攻关计划项目在研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申请者三年来有违反或不执行有关部门或学校科研管理规定的,不得申报。
4.青年重点项目申报要求一线教师的推荐比例应不低于50%。
5.项目研究经费按照《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省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有关规定以及据此制定的学校内部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6.项目结题将以申请书约定的研究任务、成果形式作为重要依据。约定的最终成果形式有多种的需同时完成。最终成果需由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著作类成果需已完成,论文类成果需正式发表,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需有实际应用部门的采纳证明。
三、研究期限
规划重点项目和青年重点项目可为应用对策研究项目,也可为基础理论研究项目。其中应用对策类研究一般应在立项后2年内完成,基础理论类研究一般应在立项后3年内完成。
四、申报办法
2021—2022年度科研计划项目以学校为单位集中申报,请各系(部)、部门在10月14日下午16:00前将《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项目攻关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和《申请书》纸质件(见附件3,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送交科研处28-217,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czyjkyc@163.com。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82166193(666193)
附件:
1. 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项目攻关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攻关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3. 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攻关计划项目申请书
科研处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