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部门:
根据金市科协字〔2023〕1号文件(详见附件1)规定,金华市第十九届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评选活动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在市级、省级、全国或国外公开出版的学术性期刊上发表的自然科学论文,以及市级以上年会上交流的自然科学论文,正式出版的论文集(以全文发表形式)中的自然科学论文;
2. 参评论文是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两年内;
3. 论文的第一作者的单位必须为“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
4. 已获得厅级及以上奖励的论文,不再参加评审;
5. 同一作者所撰写的一组系列论文,可同时申报参评,但不能同时获奖。已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论文,不再参加评审;
6. 学术专著不属评审范围;
7. 参评论文应由本人提出申请,数人合作的论文须由第一作者提出,最多不超过4名,以协作组、课题组署名发表的论文,限报主要完成人员4人;
8. 凡在国外刊物上发表的论文,须附上中文翻译材料;
9. 教师应对提交论文的知识产权负责,杜绝弄虚作假,否则取消其参评资格;
10. 其它条件请严格按照《金华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评审办法》(详见附件2)执行。
二、上报材料要求:
1. 《金华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评审表》(详见附件3)的电子版与纸质版(一式5份),封面中填报人单位填写所属系(部)、部门并盖章,申报学会填写“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科学技术协会”;
2. 《论文登记表》(详见附件4)的电子版与纸质版(1份),单位名称填写所属系(部)、部门并盖章,推荐等级暂不填写;
2. 论文(含封面、目录、正文、国外刊物论文须附中文翻译)等的电子版(论文电子版合并为一个PDF)与纸质版(一式6份);
3. 期刊等级参照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核心目录;
4. 上述材料中《论文登记表》电子版,请以系(部)、部门为单位,以“系(部)、部门名称+第十九届自然科学优秀论文登记表”命名,于2023年3月31日17:00前发送至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科学技术协会邮箱sczykx@163.com,纸质版上交至29-222,逾期不予受理。
5. 上述材料中《金华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评审表》、论文复印件及佐证材料等,请以“姓名+材料名称”分别命名,并以“姓名+第十九届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命名打包,最终系(部)、部门统一以“系(部)、部门名称+第十九届自然科学优秀论文+申请数”打包于2023年4月7日17:00前发送至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科学技术协会邮箱sczykx@163.com,不接受个人名义申报;纸质版以系(部)为单位统一上交至29-222,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孙思宇 联系电话:82166072(636072)
金华市科协通知链接:http://jhskx.jinhua.gov.cn/art/2023/2/6/art_1229393661_4961.html
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