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部门:
2023—2024年省教育厅重大人文社科项目攻关项目的申报和立项工作已经启动。为了做好各项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本年度项目采取限额申报与择优委托两种方式。限额申报类可自由选题,建议的重点研究方向详见附件1。择优委托类项目名称已指定,详见附件2。
2.申报项目分为规划重点项目和青年重点项目。规划重点项目和青年重点项目可为应用对策研究项目,也可为基础理论研究项目。应用对策类研究一般应在2年内完成,基础理论类研究一般应在3年内完成。
3.规划重点项目和青年重点项目采取限额申报,独立学院规划重点项目限报1项,青年重点项目限报3项。
二、申报基本要求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和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着力推出具有学术创新价值、服务决策价值和实践指导价值的重大研究成果。
2.项目申请者一般为高校在编在岗专任教师或研究人员,每人只能牵头申报1个项目。青年重点项目申请者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且一线教师比例不低于50%。国家级项目以及重大人文社科项目攻关计划项目在研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3.申请者三年来有违反或不执行有关部门或学校科研管理规定的,不得申报。
三、其他要求
1.项目研究经费按照《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省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2.如项目申请获得资助,项目研究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攻关计划资助”,英文标注可使用Major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Research Projects in Zhejiang Universities,省教育厅对项目研究成果拥有使用权。立项项目参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管理。
3.项目结题将以申请书约定的研究任务、成果形式作为重要依据,最终成果需由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且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著作类成果需已完成,论文类成果需正式发表,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需有实际应用部门的采纳证明。
四、申报办法
2023—2024年度科研计划项目以学校为单位集中申报,请各系(部)、部门在10月10日下午5点前将《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项目攻关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一式一份)和《申请书》纸质件(见附件3,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送交科研处28-217,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czyjkyc@163.com。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82166193
附件:
1.重点研究方向选题指南
2.择优委托项目选题指南
3.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攻关计划项目申请书
4.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攻关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