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落实和扩大普通高等学校专业设置管理权的指导意见【教高教〔2013〕104号】》、《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专业设置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规定,现将2019年新专业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定)要求执行。
2.2019年将申报新专业的各系于5月17日前填写《申请增设专业的理由和基础》(见附件1)纸质版一式两份交教务处28-223,电子版发至教务处邮箱sczyjwc@163.com。
教务处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