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附件1)、《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专业设置实施细则(试行)》(附件2)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本年度我校专业调整工作通知如下:
1.调整类型:本科专业调整类型包括增设专业、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撤销专业,相关要求按照附件1执行。
2.新申报专业需满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附件4)的基本要求。鼓励增设我省大力推进的信息、环保、健康、旅游、时尚、金融、高端装备制造和文化创意等“八大万亿产业”以及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等紧密相关的专业,尤其是鼓励增设数字经济“一号工程”、生命健康、乡村振兴、人工智能、网络安全、外语非通用语种等领域相关专业。
3.2020年5月15日前,各系上报专业优化调整的工作意向。填写完成《申请调整专业的理由和基础》(附件5)一式二份,报送至教务处。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
附件2:《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专业设置实施细则(试行)》
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
附件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附件5:《申请调整专业的理由和基础》
教务处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