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部门:
截至2020年12月1日,我院共有5项“十三五”教改项目申请中期检查。根据浙教办函文件〔2019〕365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高等教育“十三五”人才培养项目建设名单的通知》以及有关规定,我院组织专家对省教改项目中期检查材料进行审核,认定以下5门课程符合省教改项目中期检查要求,同意继续开展研究工作。现将结果予以公布(见表1)。希望各系(部)、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各类课题的管理与指导,认真开展研究工作。
教务处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