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我院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名额为1项。学院在省级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2021年、2019年院级教学成果评选基础上,经院内推荐,学术委员会评议,拟推荐1项院教学成果项目参评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现予以公示。
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2021年省级教学成果奖参评项目
公示时间:2021年6月23日-25日。
在公示期间,任何部门或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教务处反映,也可向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联系电话:0579-82166193;监督电话:0579-82166995。
教务处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