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
部分学生考试资格的公示
根据《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第七章第四十四条“全程考勤缺课时数占该门课程教学时数三分之一以上者,或随机点名三次及以上无故不到者,均不得参加该课程考试,成绩记零分”的规定,下列同学取消本学期考试资格。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0日-2023年12月22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至教务处28-223反映。
教务处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