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加强我院一流专业建设项目管理,督促项目进展、总结项目实施经验,根据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省一流专业建设实施方案(2020年-2022年)》(上财浙院教字[2021]3号)、《一流专业培育与建设实施方案(2020年-2023年)》(上财浙院教字[2020]10号)要求,现将专业建设项目中期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1.省一流专业:
会计学、应用统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
2. 一流专业培育与建设:
财务管理、工商管理、物流管理、商务英语
二、中期检查内容
中期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各项目的建设内容、建设进度、标志性成果的阶段目标完成情况、经费使用情况等。
三、中期检查的程序与时间
1.3月31日-4月11日
对照项目建设申报书及学院省一流专业建设、一流专业培育与建设项目文件要求,省一流专业项目负责人填写《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省一流专业建设项目中期检查表》(见附件1),一流专业培育与建设项目负责人填写《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一流专业培育与建设项目中期检查表》(见附件2),并将中期检查表及相关支撑材料一式三份提交至教务处28-215,电子材料发送至教务处邮箱sczyjwc@163.com。
2.4月14日
学院组织专家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评议,形成评定等级,对项目后期建设提出意见。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1.汇报以PPT形式进行,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
2. 中期检查结果为“合格”的专业,学院将继续投入建设经费;检查结果为“不合格”的专业将暂停经费拨付,并责成其限期整改(3个月),如整改通过再行拨付。
联系人:文 慧,电话:0579-82166193。
教务处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