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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学分制培养方案总则 (试行)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7-04-06 [来源]: [浏览次数]:

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学分制培养方案总则  (试行)

上财浙院教字〔20129

为了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精神,推进我院教育教学改革,特制定我院学分制培养方案总则(试行)。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全面体现“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时代精神;全面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人才的需要。

实行“专通结合”和“复合型”人才教育,以增强毕业生的适应性;加强基础教学,拓宽专业口径;合理设置和安排课程体系,优化学生的知识结构;注意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协调发展,注重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注意创新教育,鼓励尖子人才脱颖而出。

实行学分制,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

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

二、培养目标

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主要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现代化建设需要,基础扎实、知识面宽、能力强、素质高的“应用型、开拓型、外向型”的高级人才。学生毕业后,能分别在各类企事业单位、政府机构、市场中介机构及其他相关部门从事各类经济业务、经营管理、信息技术、经济法律等的实际工作。

三、培养规格

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本科学生,通过在校学习,应该达到以下基本人才规格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具有为国家富强、民族昌盛而奋斗的志向和社会责任感;具有敬业爱岗、艰苦奋斗、热爱劳动和遵纪守法的品质;具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团队精神和协调精神;具有实事求是、独立思考,不断追求新知识,理论联系实际的科学精神和优良作风;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基本理论知识,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基本方法以及相邻专业的基本知识;有较扎实的经济管理、汉语写作、数学、计算机和外语等五方面的基础;有较宽的知识面,具有独立获取知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基本能力及开拓创新精神;具备一定的社会活动能力、从事本专业业务工作的能力和适应相邻专业业务工作的基本能力和素质。

3.具有一定的体育和军事基本知识,掌握科学锻炼身体的基本技能,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受到必要的军事训练,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和军事训练合格标准,具备健全的心理素质和健康的体魄、正确的审美观和高尚的情操,能够履行建设祖国和保卫祖国的神圣义务。

四、学制

本科教育实行4学年的基本学制,并实行3-6年的弹性学制。

凡按教学计划和有关规定,提前学完全部课程,取得相应的学分,符合毕业条件者,允许提前毕业。

学生在符合学校有关规定的条件下,可适当延长在校学习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四年延长期。

详见《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五、指导性教学计划

本科教育实行指导性教学计划。指导性教学计划的课程安排采用4学年制。

教学计划按专业(指符合教育部新颁布的专业目录)编制。同一专业中可以设置若干专业方向,设置专业方向必须经过充分的论证,并经学院审核批准。

各专业教学计划全程学分165学分左右。其中课程教学环节140学分左右,实践和课外学习环节25学分左右。

学分按以下标准计算:

理论教学课,原则上以一个学期内,周课时1个学时为1学分;

体育教学课,原则上以一个学期内,周课时2个学时为1学分;

军事训练2学分;

毕业论文8学分;

毕业实习4学分;

第一至第六学期每学期1周的社会实践,每周1学分,共6学分;

三年级学生每周1课时体育锻炼,每学期1学分,共2学分。

课堂教学中的课程分为必修课、限定选修课和任意选修课三类。必修课是指要求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限定选修课是指要求学生在规定的模块或学科领域中选修一定学分的课程;任意选修课是指学生可以任意选修的课程,一般要求必修课的学分数占总学分数的60%-75%,选修课占25%-40%

课程结构由普通共同课、学科共同课、专业课、任意选修课和实践环节等五大部分组成。

普通共同课是指教育部要求或学院规定全院各学科学生均需修读的课程。包括思想政治课、公共基础课、体育等。

学科共同课是指该学科门类中各个专业学生均应修读的课程。一般以教育部规定的学科核心课程为依据,加以必要的基础课。

专业课是指该专业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由专业核心课、专业方向课和专业选修课等三类课程组成。专业核心课是该专业中各个专业方向的学生均应学习的课程;专业方向课是指修读该专业中某一专业方向的学生应学习的课程;专业选修课是指供学生选读的专业课。

要求普通共同课在全院范围内打通;学科共同课在学科门类中打通;专业核心课在专业范围内打通。教学计划的学分总量为165学分左右。

普通共同课  46学分左右

学科共同课  44学分左右

专 业 课  39学分左右

任意选修课  14学分左右

三年级学生每周须有1课时体育锻炼时间,并列入正常课表。

六、社会实践和军事训练

为了让学生了解社会,倡导理论联系实际的良好学风,消化、巩固和运用所学知识,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提高学生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各专业都要充分重视实践教学环节。

要结合课程教学的内容和要求,组织学生开展各种参观、实习、咨询、调查等活动。注意利用寒暑假和平时的各种机会,组织学生走向社会,开展各种社会实践活动。

毕业实习统一安排在第8学期进行,具体要求见《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毕业实习实施办法(试行)》。

凡本院本科生在校期间,除第8学期毕业实习外,每个学生均必须在假期中参加累计6周(含6周)以上各种类型的社会实践。原则上每学期1周,可以超过1周,实行累计计算。社会实践采用学生自找为主。学生应按要求在每次时间活动结束后认真写好实践小结,客观记录实践内容、问题和心得,由实践单位认可,交系(部)审核确认。学生在学习期间的累计实践活动时间必须达到6周,获得6学分,方能毕业。

对社会实践中的成绩优秀者,学院将在优秀学生、奖学金等的评定中给予优先考虑,对成绩特别优秀者,将给予适当奖励。

为了增强学生的组织性和纪律性,学习有关的军事知识,在新生入学后的第1学期安排军训2周。

七、毕业论文(设计)

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学生在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进行科学研究工作的训练,培养独立工作能力,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第八学期学生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写作。具体要求见《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八、课外学习

形势与政策课包括课程教学和课外学习。除课堂教学1学分外,学生须通过听时事报告,参加社会考察等课外方式学习,考核合格,计1学分。

九、科学研究

为使学生逐步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提高学生的科学研究能力,培养和提高学生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要积极鼓励、引导和组织学生参加学术探讨和科学研究,特别是与本专业有关的学术活动。鼓励学生结合课程教学、生产实习、社会调查、社会实践等开展科研活动。对科研成绩优秀的学生,将在优秀学生、奖学金等的评定中给予优先考虑。

十、第二课程教育

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要求给予学生更多的学习自主权和灵活性,开辟多方面获取知识、提高能力的途径。第二课程教育在整个培养方案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各个专业均须给予充分的重视。

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参加各类创新教育实践活动、学术团体活动;每学期至少听4次学术报告;每学期至少读10本有意义的书,其中至少包括4本学术著作;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各类课外文体活动。还要积极参加其他有意义的活动。

十一、成绩考核

为巩固学生所学知识、检查教学效果,保证教学质量,必须严格执行考核制度。考核合格,给予相应的成绩。

各门课程分别记载学分、成绩与绩点。

具体规定详见《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学分制实施办法》、《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考试管理实施细则》。

十二、毕业与学位

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与学习任务,获得相应的学分,符合各项要求者,准予毕业并发给毕业证书。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学院有关规定者,经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通过,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发给学位证书。

十三、本方案由院长批准后,于2012级开始实施。

十四、本方案的解释权在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