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华市社科联《关于做好2015年度立项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金社字〔2016〕6号)文件精神,现将课题结题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课题成果(论文、调研报告或专著)一式4份,首页左上角打上课题编号,如金社课重点〔2015〕××号或金社课一般〔2015〕××号字样。
1.结题项目应与立项文件公布的项目相符,如研究内容与获准立项的研究范围有重大出入的,不予验收。
2.课题成果形式必须是完整的论文、调研报告或专著。如课题成果内容已公开发表的,请在《金华市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结题审批书》中说明,并附上已发表成果的复印件。如没有完整的研究成果而仅以几篇发表的相关文章来拼凑的,不予验收。
3.未经批准而随意更改课题主持人和课题组成员的,不予验收。
5.没有特殊理由,未提出延期申请而延期的立项课题视为自动放弃。
请各系(部)、部门在4月6日下午17:00前将报送材料统一交送到教务处教学研究科28-218。电子稿发送到教务处邮箱sczyjwc@163.com。
联系人:林文婷 联系电话:82166193(666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