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文件通知(见附件1),教务处将于9月底10月初组织专家对两类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15年立项的2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5项课堂教学改革项目(见附件2)。
二、验收材料要求
1.《验收报告》:凡申请结题者,须按要求规范填写相关验收报告(见附件3、附件4)并需项目负责人签名。
2.成果材料。对照教改项目申请书,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加人员近两年内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主要成果,包括与项目有关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正式出版或发表的论著,如是课程建设类,则要提交课程改革相关资料。
3.汇报PPT。结题评审形式采取专家现场评审,请项目负责人准备好项目汇报PPT,要求包括项目简介、项目预期成果和最终成果、经费使用情况等。
三、注意事项
1.个别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参加结题验收的项目,需填报《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见附件5),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方可延长一年。
2.验收严格遵照程序进行,对不符合验收要求的不予以结题验收。
请课题负责人于9月22日前将验收报告纸质稿一式5份,成果材料3份,报至教务处28-223,电子稿发至邮箱sczyjkyc@163.com。 联系人:林文婷
附件: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立项的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附件2:2015年立项的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名单
附件3: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附件4: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附件5: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
教务处
2017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