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部门:
学院2015年度(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科研成果统计与奖励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度科研成果统计
1.统计范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的科研成果。
2.请各系(部)、部门教职工按要求填写《2015年度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科研成果统计表》(见附件1)。
二、2015年度科研成果奖励
1.本次科研成果奖励的申报工作与科研成果统计一并进行。奖励类别参照《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科研成果奖励暂行办法(修订)》(见附件2)的要求。
2.请各系(部)、部门申报人按要求填写《2015年度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科研成果奖励申请表》(见附件3)。
三、注意事项
填报的科研成果必须是以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教职工为第一负责人。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正文、封底;专著或教材复印件包括封面、版权页、目录,没有出具证明的做无效处理。
请各系(部)、部门于2015年12月21日下午5点前将《2015年度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科研成果统计表》(一式两份)和《2015年度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科研成果奖励申请表》(一式两份)以及成果复印件(一式一份),纸质版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28-218,电子稿发送到教务处邮箱sczyjwc@163.com。
联系人:林文婷 联系电话:82166193
附件1:2015年度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科研成果统计表
附件2: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科研成果奖励暂行办法(修订)
附件3:2015年度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科研成果奖励申请表
教务处
201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