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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度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院级课题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5-11-20 [来源]: [浏览次数]:

各系(部)、部门:

2015年度院级课题开始进行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院级课题主要分为教学与科研类课题、学院管理类课题两个类别。

(一)教学与科研类研究课题

1.申报对象一般为在职的专任教师。

2.选题应从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出发,结合自身的岗位特色,选择适合自身实际,具有实效性的研究课题。

(二)学院管理类研究课题

1.申报对象为学院管理人员、辅导员、专任教师等。

2.选题应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为提高学院(各系部及职能部门)管理水平服务水平。

3.申报者最好结合自身的岗位特色,选择和确定适合自身实际,具有实效性的课题。课题研究方向有:学院发展与转型、教学管理优化;党(团)建设工作优化;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优化;学生工作优化;人力资源管理优化;后勤工作优化;与学院发展、岗位相关的其他问题研究。

申报者申报课题参考《选题指南》(见附件1),题目可以微调,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专长自拟课题题目。

二、立项的标准和原则

1.院级课题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两个类别。重点课题完成期限为2年(委托课题根据需要可以半年或一年),资助经费为4000元/项;一般课题完成期限为1-2年,资助经费为2000元/项。期限自学院立项之日起算。

2.项目论证充分有据,切实可行,经费预算合理。择优资助前期基础较好,具有应用推广价值和开发前景的项目。

3.每人限报一项,项目负责人可兼任其他课题组成员,但不得超过两项,课题组成员参与课题原则上不超过三项。申报者填写《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院级课题申报表》(见附件2),申报表请用A4纸双面打印,手写不予受理。

4.申报的课题与当年已申报或历年已获准立项各级科研课题内容无雷同。

5.申报人有以下情况不得申报院级课题:已申报过院级课题的两年内不得再申请;课题已经在其他单位立项的;已主持三项及以上在研课题者;三年内在各级各类项目中立项的课题无故不完成者。

三、申报组织方式

1.申报者请填写《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院级课题申报表》送交各系(部)、部门。

2.各系(部)、部门在2015年12月3日下午5点前统一将汇总后的申报表纸质表一式6份和本部门申报课题汇总表(见附件3)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28-218,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邮箱sczyjwc@163.com。

3.学术(教授)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经院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公布立项名单。

四、 其他事项

1.结题要求:成果形式为论文的,必须要求公开发表;成果形式为著作的,必须要求公开出版;成果形式为应用成果的,要求附使用单位的证明。其中要求重点课题至少公开发表论文2篇(或1篇CSSCI及以上级别的论文)。

2.各有关系(部)、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参加申报工作。项目负责人要按照课题管理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努力形成高水平的研究成果,为进一步申报省部级项目做好准备。

联系人:林文婷 联系电话:82166193(666193)

附件:1.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2015年度院级课题选题指南

2.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院级课题申报表

3.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院级课题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1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