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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浙江社科联研究课题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2-04-22 [来源]: [浏览次数]:

各系(部)、部门:

2023年度浙江省社科联研究课题的申报工作已进行优化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省社科联研究课题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基础研究要着力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凸显研究的公共性、基础性和原创性;应用研究要聚焦我省社会经济发展中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热点、重点与难点问题,以及建设变革型社会组织中的理念、方法、机制等问题,开展具有深厚现实基础和实践价值的实证研究。

二、申报要求

1.申报渠道。省社科联研究课题分为年度课题和学术年会专项课题。年度课题由省社科联业务主管社团、民办社科研究机构和团体会员社团推荐申报,课题申报人可根据选题,通过相关社团、民办社科研究机构提交。(申报人进入课题申报系统下拉可见相应的社科组织名称,社科网社会组织版块内大部分都有基本介绍)。第六届浙江省社科界学术年会专项课题另行组织,不在本次申报之列。

注:

(1)2023年度浙江省社科联研究课题,申报人在自己的申报系统,选择相关省级学会,统一从学会申报,立项后归入我院管理(包括拨款)。

(2)申报过程中,科研处负责申报人系统账号注册的审核,学会负责审查、递交项目。

(3)申报人完成项目递交后,请于6月8日之前以部门为单位将申报表和汇总表(电子版,附件4)的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sczyjkyc@163.com。

2.申报资格。每位课题负责人本次只能申报一项省社科联研究课题。凡已承担省社科联研究课题未完成者(截止2022年6月10日未结题)或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联各类社科项目被撤项、终止尚处于申报资格限制期内者,或有其他信誉不良记录被通报批评的,不得申报。已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课题立项的课题,其课题组成员不能以相同的内容重复申报本课题。

3.成果形式与课题管理。课题成果形式为论文、著作或调研报告。立项课题由课题组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进行管理。课题完成时间原则上为2年(从正式公布立项之日起算),到期不能完成即作终止处理。

4.申报时间与申报方式。课题申报时间为从即日起至2022年6月8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申报人从浙江社科网(https://www.zjskw.gov.cn/)首页中部区域右侧社科服务版块中的社科课题进入浙江省社科科研项目管理平台,输入账号和密码(无账号的应先通过注册)登陆系统后进入课题申报板块。申报人的具体操作请参阅《省社科联研究课题申报系统操作手册(申报人使用)》。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82166193


附件:

1.2023年度浙江省社科联研究课题活页

2.2023年度省社科联研究课题申报系统操作手册(申报人使用)

3.2023年度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