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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育部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3-01-05 [来源]: [浏览次数]:

各系(部)、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247号)的要求,现将申报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和名额

本届评奖的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其它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我院共有1个申报名额,最终将择优报送。

二、申报资格和要求

本届参评成果范围是201811日至202112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

注意:具体申报要求和资格,详见附件1《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第十条的有关规定。

三、申报步骤及材料报送要求

考虑到需要择优筛选,请申报的老师先提交电子版,筛选通过后再提交纸质版并上传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

(一)报送材料

根据教育部要求,为便于网络通讯评审,各申报者应提供成果全文(多卷本著作如提供成果全文电子版确有困难,可提交成果主要内容)及佐证材料电子版。

1.申报评审表电子版(word格式),见附件3

2.申报成果电子版(PDF格式):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需附上成果全文电子版+著作的封面、目录、版权页;论文类成果需附上完整电子扫描件版(含刊物封面、目录、版权页、正文、封底)。

3.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PDF格式)。

 4.申报汇总表电子版(word格式),见附件5

以上四个文件压缩为1份文件,文件名为“申报者姓名”。

(二)报送时间

请各位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于2023116日下午5点前将所有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sczyjkyc@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邮箱:sczyjkyc@163.com


附件:

1.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

2.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

3.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

4.《申报评审表》填写注意事项

5.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