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部门:
根据金市科协字〔2025〕2号文件(详见附件1)规定,金华市第二十届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评选活动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在市级、省级、全国或国外公开出版的学术性期刊上发表的自然科学论文,以及市级以上年会上交流的自然科学论文,正式出版的论文集(以全文发表形式)中的自然科学论文;
2. 参评论文是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两年内;
3. 论文的第一作者为我院教职工,第一作者单位必须为“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
4. 同一篇论文不能重复申报,同一作者只能从一个学会申报论文;
5. 同一作者所撰写的一组系列论文,可同时申报参评,但不能同时获奖。已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论文,不再参加评审;
6. 学术专著不属评审范围;
7. 参评论文应由本人提出申请,数人合作的论文须由第一作者提出,最多不超过4名,以协作组、课题组署名发表的论文,限报主要完成人员4人;
8. 凡在国外刊物上发表的论文,须附上中文翻译材料;
9. 其它条件请严格按照《金华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评审办法》(详见附件2)执行。
二、上报材料及要求:
1. 《论文登记表》(详见附件3)的电子版与纸质版(1份),单位名称填写所属系(部)、部门并盖章,工作单位填写“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推荐单位填写“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科协”,推荐等级暂不填写。该材料电子版由系(部)、部门统一以“系部名称+论文登记表”命名,并于2025年3月31日前发送至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科学技术协会邮箱sczykx@163.com,同时提交纸质版至29-221,不接受个人名义申报;
2. 《金华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评审表》(详见附件4)的电子版与纸质版(一式5份),封面中填报人单位填写“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申报学会填写“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科协”,暂时均不须盖章。论文(含封面、目录、正文、国外刊物论文须附中文翻译)等的电子版(论文电子版合并为一个PDF)与纸质版(一式5份)。论文收录、引用、采纳等情况的支撑材料电子版与纸质版(一式1份)。
评审表需要按要求填写“论文摘要”、“论文收录、引用、采纳等情况”、“论文评价(暂时由申请人填写论文自评)”。该材料电子版请每个申请人以“姓名+提交材料名称”分别命名,提交材料指“评审表”、“支撑材料”、“论文”,每个申请人将上述材料归集在一个文件夹内,以“姓名+第二十届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命名文件夹,最终系(部)、部门统一以“系部名称+第二十届自然科学优秀论文+申请数”打包于2025年4月14日前发送至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科学技术协会邮箱sczykx@163.com,纸质版提交至29-221,不接受个人名义申报。
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科学技术协会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