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金华市社科联课题结题工作通知的要求,现将课题结题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材料
(一)纸质材料
1.公开发表的论文课题成果(论文、调研报告或专著)一式2份,首页左上角注明课题编号,如金社课〔2024〕重点××号或金社课〔2024〕一般××号字样。
2.《金华市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结题审批书》2份。
3.发表刊物的复印件(封面、目录、正文)或刊物录用通知书2份。
4.知网查重报告和复合影响因子数据信息2份。
5.发表刊物的原件1份。
6.如果延期的,提交延期申请表2份。
(二)电子材料
《结题审批书》、课题成果(论文、调研报告或专著)、发表在刊物上的PDF版成果(封面、目录、正文)或刊物录用通知书、知网查重报告和复合影响因子数据信息。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sczyjkyc@163.com。
(三)网上递交材料
登录
https://oa.zjskw.gov.cn:88/general/sxktsb/login.html(金华市申报系统平台),进入课题申报板块,从“我的课题”进入已审核课题界面,点击“结题”发起对应的业务流程。通过课题结题申请表上的“选择”可以将自己的课题添加到表格,可实现大部分内容自动填报,按需补全申报表其他内容并上传相关材料后转交下一步即可,操作原理及过程与课题申报一样,流程提交后需静待市社科联终审通过,若被退回请按退回原因重新递交。(特别提醒:所有课题均有“结题”操作按钮,但实际可立项课题以金华市社科联立项课题名单文件为准)。
二、结题标准
1.课题成果形式为论文(研究报告)的,重点课题须发表在知网收录的、复合影响因子0.2以上的学术刊物或地市级以上党报党刊理论版面上;一般课题须在知网收录的公开刊物上发表。
2.课题成果未公开发表的,重点课题须有地市级以上领导或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的肯定性批示;一般课题有地市机关相关领域部门主要领导的肯定性批示。
3.重点课题查重率不超过15%,一般课题查重率不超过20%。
4.课题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送时,均应在显著位置注明“金华市2024年度重点(一般)立项课题”字样及课题编号。未注明者,不予结题。
5.对无故不按时结题的立项课题作撤题处理。2024年度立项的课题因工作关系未能按时完成研究的课题或未通过鉴定的课题,需上报延期申请,经批准后可延期至2025年12月,仍不能通过鉴定的,按撤题处理。
6.年度重点课题资助经费每项4000元。为确保资金效益,资助经费在结题通过后一次性下拨。
三、截止时间
请各系(部)、部门在2025年6月2日下午17:00前完成系统结题填报,并将纸质材料统一交到科研处28-217,电子稿发送到科研处邮箱sczyjkyc@163.com。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82166193
附件:
1.金华市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结题审批书
2.金华市社科联年度立项课题结题汇总表
3.金华市社科联2025年应结项人员名单
4.金华市社科联课题延期申请表
科研处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