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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度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科研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5-09-04 [来源]: [浏览次数]:

校内各单位:

学院2025年度科研成果奖励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1.本次科研成果奖励范围为202471日至2025630期间的科研成果。

2.奖励类别参照《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2024年修订)》(见附件2的要求。

备注:202471日至2024911日之间的科研成果奖励标准参照科研成果奖励老办法(见附件3)执行。

3.请申报人按要求填写《2025年度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科研成果奖励申请表》(见附件1)。

请各系(部)、部门于2025923日下午4前将《科研成果奖励申请表》(附件1,一式一份)和成果复印件(一式一份),纸质版报送科研处28-217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科研处邮箱sczyjkyc@163.com。

二、注意事项

1.填报的科研成果必须是以学院教职工为第一完成者,且其署名的第一单位为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

2.申报奖励的所有科研成果要求录入科研系统。

3.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正文、封底,外文核心期刊需要另外提供检索证明(检索报告中应明确注明是否OA期刊);专著或教材需提供著作一本以及复印件一份,包括封面、版权页、目录;课题需要提供课题立项文件或结题文件;科研获奖、专利、软件著作权等需要提供相应的证书。无法出具证明或原始材料的作无效处理。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82166193


附件

1.2025年度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科研成果奖励申请表

2.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2024年修订)

3.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科研成果奖励老办法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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