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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6年度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服务浙中高质量发展专项研究课题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6-04-20 [来源]: [浏览次数]:

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服务金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文件精神,2026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服务浙中高质量发展专项研究课题申报工作即日起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选题

2026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服务浙中高质量发展专项研究课题,聚焦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金华的探索与实践、金华“港、廊、链”发展布局金华10条重点产业链、金华推动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行动金华文化标识“万年稻源、千载婺学、百工艺都”、深入推进服务业特别是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深入开展“大消费”工作主题开展定向应用对策研究,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二、申报要求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体现鲜明的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结合金华市本级及各区县实际深入调查研究,数据充分,论证扎实,努力产出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高质量研究成果。

(二)每位申请人原则上只能申报1项服务浙中高质量发展专项课题。申请人不得以已立项或结题的院级及以上社科课题相同或相近内容申报本专项课题。

(三)申请人应当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曾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出版与所选选题相关的研究成果;2.曾以主要作者(执笔人)撰写与所选选题相关研究报告获批示采纳等。

三、课题立项和经费资助标准

(一)本专项课题研究周期不超过1年,自课题立项文件发布时计算。立项课题1年内无法完成研究的,自动取消立项资格。

(二)课题研究期满,科研处将组织专家对成果形式予以验收,验收合格后发布课题结项通知。课题成果须标注“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服务浙中高质量发展专项研究课题(项目号)字样

本年度拟立项课题共5项,重点课题资助标准为5万元/项,一般课题资助标准为3万元/项。资助经费在课题通过结项验收后一次性划拨。课题经费使用参照《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修订)》执行。

(四)成果验收标准如下。

1.重点课题:研究成果获浙江省党政领导及以上,或浙江省人大、浙江省政协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或理论文章在《求是》杂志、《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经济日报(理论版)》《浙江日报(理论版)》发表,字数2000字以上。

2.一般课题:研究成果获得金华市党政主要领导及以上肯定性批示;或理论文章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金华日报(理论版)》发表,字数2000字以上。

四、申报材料

请有意向的课题申请人填写课题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汇总表(见附件2)。

请校内各单位于20265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将申报材料以部门为单位统一将《课题申请表》(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和《申请汇总表》(一式一份,盖章)的纸质文档提交至28-217,对应电子文档发送至科研处邮箱sczyjkyc@163.com

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82166193666193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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