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金华市社科联工作安排,现开展金华市第二十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类别
市第二十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设“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优秀成果奖”、“应用对策研究与社科普及优秀成果奖”和“基础理论研究优秀成果奖”三大类。其中,“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优秀成果奖”奖励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建研究方面具有重要价值和影响的优秀成果;“应用对策研究与社科普及优秀成果奖”奖励围绕金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现实问题,在应用理论研究、决策咨询服务和社科普及等方面具有重要价值和影响的优秀成果;“基础理论研究优秀成果奖”奖励在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的基础理论、基本问题和学术前沿问题研究方面具有重要价值和影响的优秀成果。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范围
申报参评成果必须是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研究成果。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成果,如其主要研究对象是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也可申报参评。
以下成果不列入申报范围:
1.已获得过其他地市级及以上奖项的成果;
2.市级及以上领导的社科研究成果;
3.涉及国家秘密的成果特别是涉密咨政报告类成果;
4.存在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问题的成果;
5.成果作者违反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师德师风,受到惩处的;
6.违反学术规范或者著作权存在争议的成果;
7.教材和教辅;
8.文学艺术创作类作品。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人资格
(1)申报参评者必须是人事关系在金华的作者,或与我市教学科研单位签有两年及以上人事聘用协议的学者(申报成果需为协议有效期内发表或出版,且发表时署名单位为我市教学科研单位)。
(2)已故研究者的成果,申报权属于其成果的法定继承人。经法定继承人同意,其独立完成的成果,可由作者生前所在单位提请申报;其作为第一署名人的合作成果,可由其他作出主要贡献的作者申报。
(3)青年成果奖申报人在成果出版、发表或被批示采纳时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含40周岁)。
(4)集体署名和多人合作的成果:市内作者合作的成果,不可分割申报,只能联合申报,具名以出版、发表时的署名为准,由第一作者申报,且在申报前,须征得合作者的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材料。我市作者与市外人士合作的科研成果(成果内容为我市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实践问题),原则上必须是我市作者为第一作者的合作成果方可参评,并征得合作者的同意,并出具合作者的声明书,明确表示同意允许金华作者申报。
2.申报成果要求
(1)申报参评的成果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持“两为”方向和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具有较高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较好文风和较大社会影响力。
(2)参评成果须是在国内外正式发表或出版(含网络发表)的研究成果,包括著作、论文、研究报告、普及读物、译著、学术资料整理、工具书等,以及未公开发表和出版但进入党委、政府决策的研究成果(研究报告、内部文献)。
(3)成果形式为著作的,必须有公开发表的论文支撑。丛书形式的著作,原则上应以个人单独完成的独立分卷(册)申报参评;如因特殊情况需要整体参评,则需以集体名义申报,二者只能选一。
(4)成果形式为论文的,必须是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公开表(参照浙江大学最新版学术期刊目录或《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浙江日报》等报刊、杂志上发表,字数不少于1000字),以单篇论文申报,不得以系列论文或论文集形式申报。
(5)未公开发表和出版的对策咨询类研究成果,必须得到地市级及以上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地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相关部门采纳转化为决策文件、推广应用,具有广泛影响、产生实际效应,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党政实际工作部门社科工作者的研究成果,若与本部门工作性质和内容直接相关,还需有相关内容公开发表的论文支撑。
(6)成果形式为社科普及读物的,发行量必须达到2000册以上(以版权页印数为准,同版次多次印刷数可累加,但须提供多次印刷不同版权页的复印资料。版权页上未明确印有印数的,应提供出版社出具的有关出版印数的证明材料)。
(7)成果形式为网络文章的,须网络点击量达到50万以上,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且得到地市级宣传主管部门认可。
3.成果时限要求
申报参评成果必须是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间的研究成果。其中,著作类成果以版权页版次时间为准,论文类成果以正式发表时间为准,未公开发表和出版的成果以首次批示、采纳时间为准,网络文章以网上首次发表时间为准。多卷本著作待出齐后一次性申报,以最后一本著作出版日期为准。
(三)申报办法
优秀成果奖实行分类申报,同一成果只能根据成果内容选择三大类别中的一类进行申报。申报数量,个人申报参评的成果2项为限。
三、申报方式
1.采用线下申报。
由申报人根据申报要求和申报奖项类别,填写相应的《金华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附件1),连同申报成果及相关材料一同提交,佐证材料为秘密的一律在申报汇总表上注明。
2.纸质材料:
《申报表》一式2份。
申报成果一式2份,其中1份为原件,1份为复印件(申报成果形式为著作的提供3份)。译著类成果,需附外文原著或影印本2份。交至28-217办公室。
反映反映成果学术价值或社会影响力的佐证材料2份(党委政府采纳证明需原件,领导批示、转摘引用等材料可为复印件)。
《金华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表格内容应与实际报送材料相符。
学术规范与政治审查表(附件3)一式2份。
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3.电子材料:发送至科研处邮箱sczyjkyc@163.com。
4.时间要求:请于2026年8月24日下午4点前,以部门为单位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金华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
2.金华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情况汇总表
3.学术规范与政治审查表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82166193
科研处
202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