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省市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7年度省市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的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题
针对教育教学过程中的重点、难点、创新点、实际问题进行课题申报。可围绕区域教育综合改革、科学教育、人工智能赋能教育、品质课堂、未来教育、课程建设、作业改革、评价改革、新课标新教材、社区(老年)教育、校家社协作等开展专题研究。
二、申报条件
1.凡我市教育工作者、教育科研工作者和热心于教育科研工作的各级各类人士均可申报。暂不接受校外培训机构的人士申报或联合申报。援疆援藏援川课题仅限在新疆阿克苏、西藏那曲、四川甘孜地区的教育工作者,需通过援疆、援藏、援川指挥部申报,课题内容需与新疆、西藏、四川教育教学问题有关。
2.本次申报课题类别: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研究重点课题、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金华市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金华市教育科学规划“科学教育”专项课题、金华市优秀教育科研成果推广项目(具体要求见金市教研〔2024〕21号)。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申报人不是课题主持人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的;
(2)课题申报人(主持人)为两人及以上的;
(3)一人同时主持或执笔两项及以上课题研究的(专项课题、推广项目不受此条件限制);
(4)正在承担市级及以上课题而未结题的(专项课题、推广项目不受此条件限制);
(5)不按规定申报程序申报的。
三、申报程序
1.申报人认真填写《申报·评审表》,依据选题内容和规范要求,制定课题详细研究方案,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2.未按要求报送或《申报·评审表》未加盖县(市、区)教科规划办或院校科研部门印章均为无效,不参加评审。
3.申报人将《申报·评审表》(纸质稿盖章版2份、电子稿以“课题类别代码+序号+课题题目”命名,如“A01课题题目”)、课题分类汇总表(纸质稿盖章版1份、电子稿)。以上材料在规定时间报送金华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受初审和评委会复审。
四、申报名额
1.课题组对照条件,填写申报表,报各地教科规划办审核。
2.省级各类课题:各县(市、区)教科规划办审核后确定课题。其中省重点课题限1项,省规划课题限10项(义乌限11项)。市直各单位(学校)限推荐1项。磐安、武义另可申报2项省级共同富裕项目课题。
申报省重点课题原则上要求是省一般课题研究基础上需要继续深入研究的,有重要理论和应用价值的课题。申报省级课题原则上是曾被教科规划部门列为金华市重点级以上,或获得市教科规划(教研)课题二等奖以上,选题具有前瞻性、操作性强、富有地方特色的课题。
3.市级各类课题申报名额具体分配如下表:
县市 | 规划课题 | 科学教育 | 成果推广 | 县市 | 规划课题 | 科学教育 | 成果推广 |
市直学校 | 各3 | 各2 | 各1 | 东阳市 | 55 | 15 | 4 |
婺城区 | 50 | 15 | 4 | 永康市 | 55 | 15 | 4 |
金东区 | 50 | 10 | 4 | 浦江县 | 50 | 15 | 4 |
开发区 | 50 | 10 | 4 | 武义县 | 40 | 10 | 4 |
兰溪市 | 55 | 15 | 4 | 磐安县 | 40 | 10 | 4 |
义乌市 | 66 | 17 | 5 | 高校 | 金职大 | 20 | 各2 | 各1 |
其他 | 10 | 各2 | 各1 |
五、申报方式
1.本次实行线下申报。
2.电子材料:《申报·评审表》(以“课题类别代码+序号+课题题目”命名,如“A01课题题目”)和汇总表,以部门为单位发送至科研处邮箱sczyjkyc@163.com。
3.纸质材料:《申报·评审表》一式2份、汇总表一式1份。
4.时间要求:请以部门为单位,于2026年9月20日下午4点前报送电子和纸质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省市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申报评审表
2.金华市优秀教育科研成果推广应用项目申请评审表
3.省市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申报分类汇总表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82166193
科研处
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