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现决定开展2026年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发展基金项目相关工作。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发展基金项目中期检查工作
1.中期检查对象:我院2025年度批准立项的发展基金项目(见附件3)。
2.请各二级学院、部门于2026年10月15日下午16:00前将《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发展基金项目中期进展情况表》(附件1,A4纸双面打印,左侧上下装订),及阶段性研究成果材料各一式4份,纸质版交至科研处28-217,电子版发送至sczyjkyc@163.com。
二、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发展基金项目结项验收工作
1.验收范围:我院2021、2022、2023、2024年度批准立项的发展基金项目(见附件4)。注:2021年度立项的课题如果本次仍无法完成结题,将予以清理和撤销。2022年度立项的课题将于2027年10月予以清理,请提前做好结题准备。
2.验收要求:(1)最终成果须署名“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且以我院教职工为第一负责人。(2)结题成果以预期成果形式为依据。
3.验收材料:
(1)《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发展基金项目结项验收表》(附件2,一式4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上下装订);
(2)成果材料。以论文形式结题的需提供原件1份、成果复印件2份(国内期刊需提供封面、目录、正文和封底;国外期刊需提供被SCI、EI、ISTP、SSCI检索收录的证明);以研究报告形式结题的需提供和研究内容相关的部门或单位开具的采纳证明;以著作或教材形式结题的需提供正式出版物2本。
(3)结项陈述的PPT(每人陈述时间为3-5分钟)。
4.时间要求请各二级学院、部门于2026年10月15日下午16:00前将材料(1)和(2)纸质版交到科研处28-217,材料(1)(2)(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czyjkyc163.com。
附件:
1.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发展基金项目中期进展情况表
2.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发展基金项目结项验收表
3.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发展基金项目中期检查名单
4.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发展基金项目结项验收名单
5.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发展基金项目延期结项申请表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82166193
科研处
2026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