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推进专业建设,学院决定开展“一流本科专业培育与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到2023年,遴选5个左右院级一流专业点进行重点培育与建设,力争进入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3个。
二、建设原则
(一)优质发展,辐射带动。优先遴选基础好、师资强,且具有一定办学特色的专业,由专业所在系整合资源,优化专业结构,办出专业特色,提升人才培养水平和综合实力。发挥一流专业建设的辐射作用,通过一流专业建设带动其它相关专业的建设。
(二)成果引领,动态调整。以标志性、高质量教学和科研成果作为一流专业遴选、建设和认定的主要标准,实行年度检查和动态调整机制,淘汰达不到目标的专业建设点,确保建设成效。
三、建设内容
(一)紧扣专业定位,创新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明确专业定位,挖掘专业特色,彰显专业优势。对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科学论证并清晰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生的素质要求,建立并落实校企合作参与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的工作机制,人才培养的知识、能力、素质有明确的质量标准,适应产业发展需要,教学计划与培养目标相适应。将思想政治教育、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专业人才培养的全过程。积极探索学生主动学习等教学方法改革。关注学生不同特点和个性差异,因材施教,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培养高水平师资。用足用好学院的政策,通过全职引进、柔性引进等多种方式,引进若干高水平教师。充分发挥教学名师的作用,借助教学团队等形式,培养一批有较高教学水平的教师,不断优化专业教师结构,建设一支师德良好、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
加强教研室等基层教学组织的建设,健全教学研讨、二级教学督导等教学管理制度,建立专业负责人、课程负责人机制。强化师德监督,引导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鼓励与业界合作组建产学研双师型教师团队。
(三)加强实习实训平台建设,提高学生实践应用能力。充分利用现有的实验教学平台,提高教学软件、实验室使用率;强化3-5门创新性、设计性实验课程的建设;注重实践教学过程管理,强化实践教学质量,提高学生应用操作能力及教师的实践教学水平。积极拓展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探索与相关政府部门、行业企业的协同育人机制,推行实习+就业模式,实现与用人单位融合发展。
(四)着力课程资源建设,推进课堂教学革命。构建富有特色的课程体系。坚持以国家级、省级在线精品开放课程、院级精品课程建设为抓手,以信息技术为支撑,优化教学内容,丰富教学资源,改革教学方法,创新考核方式,全面提升课程质量,全力打造金课,发挥金课的示范引领作用。科学设计课程考核内容和方式,健全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的学业考核评价体系。
(五)加强专业质量建设,构建专业持续改进机制。建立健全专业建设的自查自纠质量保障机制,并持续有效实施。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有关行业标准,根据办学实际和发展目标,推进专业自评。积极开展专业认证,促进专业办出特色、办出水平。构建用人单位、行业等参与的社会评价机制,对培养目标的达成度进行定期评价,并有持续改进的相关机制,推进专业的持续良性发展。
(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培育高水平教学成果。紧扣高等教育发展的前沿,围绕专业建设中的热点、难点和关键问题,有计划地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积极组织教师参与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精心培育和凝练高水平的教学成果,发挥教学成果的示范效应,以成果引导专业教师深入开展教学改革,以成果带动专业建设水平的整体提升。
四、主要验收指标
(一)专业建设水平显著提升,建设期内达成以下目标之一:
1. 获批浙江省级一流专业;
2. 新增1项省级教学成果奖,或至少有2项省级及以上教学或科研课题立项。
(二)建设和引进一批优质课程资源,建设期内需要达成以下目标中的至少两项:
1.新增至少1门院级在线开放精品课程;
2. 新增至少1门院级课程思政示范课;
3. 新增省级及以上规划教材1部。
(三)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优化,实践教学水平进一步提升,建设期内需要达成以下目标中的至少两项:
1. 与地方或行业企业协同育人,构建适应行业发展、富有特色的课程体系;
2. 完成至少1个省级及以上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3. 至少有2个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企业,深度参与专业人才培养;
4.建立1个行业(产业)特色学院。
(四)形成一支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期内达成以下目标中的1,2,3,目标4和5至少达到一项:
1. 专业生师比基本达到国家要求,高级职称所占比例不低于30%,且配备正高级职称1名;
2. 全体教授、副教授给本科生上课,其学生评教均列全院前30%;
3. 基层教学组织运行良好,教学研讨等机制健全;
4. 形成至少1个省级及以上教学团队或人才项目;
5. 专业教师获得除教学或科研课题以外的省级及以上教育建设项目至少1项,获院级青年教学大奖赛一等奖等奖励。
(五)人才培养质量得到提高,建设期末达成以下目标:
1. 毕业生读研率不低于5%;
2. 建设期内毕业生就业率均名列全院各专业前35%。
五、项目实施
(一)实施计划
自2020年起一流专业培育与建设立项。建设周期为3年。建设周期内,学院学术委员会对一流专业建设点进行年度检查,对建设不达标的专业点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整改实施效果。2023年根据验收标准对所有立项建设项目进行合格验收,淘汰未完成建设任务的专业建设点。
(二)建设保障
每个立项的一流专业建设点,由学院投入20万元经费进行建设。学院在课程建设、师资培训、团队建设、实践教学平台建设及科研教改项目等方面立项给予重点倾斜。经费分四次拨付,立项时拨付40%,2021年年度检查合格拨付20%,2022年年度检查合格拨付20%,2023年结项时拨付20%。年度检查不合格者暂停经费拨付,待整改期(3个月)满后经检查合格,再行拨付。检查不合格者,撤销该建设项目,并追回剩余经费。建设经费主要用于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体系建设、课程资源建设、实习实训平台建设等,经费使用须遵守学院有关财务制度。
立项的系(部)要专门研究“一流专业培育与建设”项目建设工作,制订分阶段建设计划和目标,按期保质稳定推进。
申报流程
1.各系(部)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择优推荐报送专业,并于9月1日前将《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一流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交至教务处28-215,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sczyjwc@163.com。
2.教务处组织专家开展评审,遴选出“一流本科专业培育与建设项目”。
七、相关要求
为切实提高一流专业建设工作,各系(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做好专业信息的整合、凝练、申报工作。立项项目经三年的建设周期须达到一流专业建设验收指标。
联系人:文慧,电话:0579-82166193。
附件1: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一流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书
教务处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