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院申硕工作,根据《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硕士学位授权点培育与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7)》,学院决定采取“立项建设制”的方式,立项若干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培育项目。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条件:申报单位以一级学科为依托申报培育点,要求各学科方向学术队伍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研究创新能力及前期研究成果。
2.人员组成:培育点成员必须是学院专任教师;外聘教师原则上不能作为培育点成员,上财本部全职访教教师和柔性引进的学科带头人可以作为培育点成员,且可以作为培育点学科方向的负责人,但不可以作为一级学科负责人。各培育点人员不得重复。
3.具体建设要求、建设原则、建设内容、主要验收指标、项目实施等见附件。
二、材料提交要求
1.请系(部)、相关部门认真组织,整合全院资源,充分利用省级及以上一流专业优势,全面梳理本单位学科骨干及成果,根据通知要求积极做好申报工作。
2.各一级学科只能有一个牵头单位。涉及跨系(部)或部门联合申报培育的学科,需明确一级学科牵头单位,由牵头单位统一组织申报并上报材料,统揽项目建设工作。
3.2022年9月5日下午17:00前,申报单位提交《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硕士学位授权点培育项目申报书》(见附件),申报书纸质稿一式7份,证明材料等复印件7份和电子版材料。
联系人:文老师,电话:0579-82166030。
附件: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硕士学位授权点培育与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7)
教务处
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