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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1-04-13 [来源]: [浏览次数]:

各系(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73)文件要求,现开展我院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遴选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分评审类和备案类2类,建设期一般为2年,建设期满,经评估合格予以认定,并授予相应称号,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二、申报办法

1.各系(部)推荐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评审类)2门,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教育课程和实践类课程,省级(含)以上一流课程及战疫相关课程优先推荐。

2.教学研究项目(备案类)由项目主持人负责申报,主持人须承担项目建设主体责任,凡有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未通过结题验收的主持人不得申报,参与人一般不同时参与2个以上同级项目。

3.基层教学组织(备案类)以教研室为单位,经系(部)审核推荐申报。

三、申报时间及流程

1.组织推荐。请于4月21日前将申报材料(见附件1)纸质版一式三份交至教务处28-215,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邮箱sczyjwc@163.com

2.院内评审评议及公示。(426-56日)

3.登陆“www.zjooc.net”进行网上申报。(56-510日)

4.省厅发文立项。

四、有关要求

1.各系(部)要高度重视课程思政建设工作,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形成全面覆盖、类型丰富、层次递进、相互支撑的课程思政内容体系、教学体系、专业体系、培养体系、研究体系和评价体系。

2.学院在此次推荐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的同时,会择优遴选建设一批院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持续深入抓示范、树标杆,继续大力推动我院课程思政建设工作。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73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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