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使复学、转专业、赴本部访学等原因造成修读课程变动的学生更好地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进一步做好这些学生课程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认定流程
1、学生填写《学生课程认证申请表》,填写时间是9月11日(8:30-11:30;14:00-16:30),地点是28-220室,其中本部访学生必须携带加盖上海财经大学教务处成绩考核专用红章的课程表。
2、各系、部对学生申请课程进行认定;
3、教务处办理课程补修、免修;
4.教务处修改学生个人计划。
二、职责分工
1.教务处
1、通知并指导学生填写《学生课程认证申请表》,
2、收取存档《学生课程认证申请表》;
3、课程认定结果出来后指导学生办理补修和免修;
4、修改学生个人计划。
2.各系、部
1.各系、部组织课程认证小组,对本系、部学生申请的所有课程进行认定;
2.各系签署《学生课程认证申请表》(见附表1)的系部意见后,纸质版9月22日下午17:00前交至教务处(28-223)。
3.各系填写《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成绩及学分转换认定表》(见附表2),电子版发至教务处邮箱sczyjwc@163.com;纸质版签署系部意见后,9月22日下午17:00之前交至教务处(28-223)。
4.告知学生课程认定结果及需补修、免修的课程。
三、注意事项
1、请各系、部按照学生提交的《学生课程认证申请表》进行认定;
2、各系、部在课程认定过程中,如申请认定课程属外系、部开设课程时,由学生所在系部负责沟通协调。
四、其他事项
对课程认定工作有疑问的,请与教务处庞老师联系,联系电话:82166170(内线636170),办公室28-223。
教务处
2018年9月7日
附件1 学生课程认证申请表
附件2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成绩及学分转换认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