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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7-09-08 [来源]: [浏览次数]:

各系、部:

为使复学、转专业、赴本部访学等原因造成修读课程变动的学生更好地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进一步做好这些学生课程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认定流程

1、学生提交课程认定申请;

2、各系、部对学生申请课程进行认定;

3、学生办理课程补修、免修;

4.教务处修改学生个人计划。

二、职责分工

1.教务处

1、通知并指导学生填写《学生课程认证申请表》,填写时间是9月12日(8:30-11:30;14:00-16:30),地点是28-220室,其中本部访学生必须携带加盖上海财经大学教务处成绩考核专用红章的课程表。

2、收取存档《学生课程认证申请表》和《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成绩及学分转换认定表》;

3、办理学生课程补修、免修手续;

4、修改学生个人计划。

2.各系、部

1.各系、部组织课程认证小组,对本系、部学生申请的所有课程进行认定;(注:如申请认定课程属外系、部开设课程时,由学生所在系部负责沟通协调)

2.签署《学生课程认证申请表》(见附表1)的相关意见后,纸质版9月22日下午17:00前交至教务处(28-223)。

3.填写《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成绩及学分转换认定表》(见附表2),电子版发至教务处邮箱sczyjwc@163.com;纸质版签署相关意见后,交至教务处(28-223)。请于9月22日下午17:00之前提交。

4.告知学生课程认定结果及需补修、免修的课程。

三、注意事项

1、请各系、部安排相关人员到教务处(28-223)领取学生已提交的《学生课程认证申请表》;

2、各系、部在课程认定过程中,如申请认定课程属外系、部开设课程时,由学生所在系部负责沟通协调。

四、其他事项

对课程认定工作有疑问的,请与教务处庞老师联系,联系电话:82166170(内线636170),办公室28-223。

附表1 学生课程认证申请表

附表2 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成绩及学分转换认定表

教务处

2017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