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学生国内访学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现将2017年选拔优秀学生进入校本部交流学习的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选拔对象与名额
1.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2016级全日制本科生。
2.选拔名额按照各系学生总数的0.7%比例进行名额分配,按比例不足1个名额的专业,给予1个名额;超出1个名额的按四舍五入原则计算。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系
| 在校生数
| 分配名额
|
统计
| 163
| 1
|
金融
| 243
| 2
|
会计
| 403
| 3
|
工商管理
| 333
| 2
|
经济与信息管理
| 191
| 1
|
外语
| 66
| 1
|
二、选拔对象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积极上进,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养。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无违纪处分。
3.学习成绩优秀,大一第一学期平均绩点达到专业前10%以内。
三、选拔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到教学管理系统上下载《访学申请表》(见附件1),如实填写后,于4月24日前交至所在系。
2.各系制定选拔标准与工作实施方案,自行组织开展选拔工作,确定初选名单并公示,无异议后,于5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报学院教务处。相关材料包括学生《访学申请表》、系部选拔工作方案、学生选拔成绩及排名(包括所有参选学生)、各系访学负责人联系方式统计表(见附件2)。
3.教务处审核并报送学院批准后正式公布访学学生名单。
四、具体工作进程安排
序号
| 日期
| 工作内容
| 负责单位
|
1
| 4月19日至24日
| 组织学生报名
| 教务处、
各系
|
2
| 4月25日-5月15日
| 审核学生报名资格;
系部制定选拔方案,开展选拔工作,公示初选学生名单
| 各系
|
3
| 5月16日-17日
| 审核初选学生名单
| 教务处
|
4
| 6月7日前
| 报送学院批准,公布访学学生名单
| 教务处
|
注:各系要认真细致地做好报名、审核、考核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公平公正,按时完成工作日程规定事项。
五、相关说明
1.学生交流访学的时间为大二第一学期、第二学期。学生完成访学学习后,应按学院规定的时间返校学习。
2.学生需按规定缴纳学费和其他费用,访学车旅费由学生承担。
附件1 《访学申请表》
附件2 各系访学负责人联系方式统计表
教务处
201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