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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选拔优秀学生进入校本部交流学习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7-04-18 [来源]: [浏览次数]:

各系:

根据《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学生国内访学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现将2017年选拔优秀学生进入校本部交流学习的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选拔对象与名额

1.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2016级全日制本科生。

2.选拔名额按照各系学生总数的0.7%比例进行名额分配,按比例不足1个名额的专业,给予1个名额;超出1个名额的按四舍五入原则计算。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在校生数

分配名额

统计

163

1

金融

243

2

会计

403

3

工商管理

333

2

经济与信息管理

191

1

外语

66

1

二、选拔对象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积极上进,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养。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无违纪处分。

3.学习成绩优秀,大一第一学期平均绩点达到专业前10%以内。

三、选拔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到教学管理系统上下载《访学申请表》(见附件1),如实填写后,于4月24日前交至所在系。

2.各系制定选拔标准与工作实施方案,自行组织开展选拔工作,确定初选名单并公示,无异议后,于5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报学院教务处。相关材料包括学生《访学申请表》、系部选拔工作方案、学生选拔成绩及排名(包括所有参选学生)、各系访学负责人联系方式统计表(见附件2)。

3.教务处审核并报送学院批准后正式公布访学学生名单。

四、具体工作进程安排

序号

日期

工作内容

负责单位

1

4月19日至24日

组织学生报名

教务处、

各系

2

4月25日-5月15日

审核学生报名资格;

系部制定选拔方案,开展选拔工作,公示初选学生名单

各系

3

5月16日-17日

审核初选学生名单

教务处

4

6月7日前

报送学院批准,公布访学学生名单

教务处

注:各系要认真细致地做好报名、审核、考核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公平公正,按时完成工作日程规定事项。

五、相关说明

1.学生交流访学的时间为大二第一学期、第二学期。学生完成访学学习后,应按学院规定的时间返校学习。

2.学生需按规定缴纳学费和其他费用,访学车旅费由学生承担。

附件1 《访学申请表》

附件2 各系访学负责人联系方式统计表

教务处

201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