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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部分学生考试资格的公示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2-06-06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第七章第四十四条“全程考勤缺课时数占该门课程教学时数三分之一以上者,或随机点名三次及以上无故不到者,均不得参加该课程考试,成绩记零分”的规定,下列同学取消本学期考试资格。

公示时间:202267-202269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至教务处28-223反映。



教务处

202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