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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年度“党建和思政教育实践暨浙中调查”专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0-04-17 [来源]: [浏览次数]:

各系(部)、部门:

为进一步激励学院教师科研创新水平稳步提升,现围绕2020年度“党建和思政教育实践暨浙中调查”(以下简称“浙中调查”)项目进行专项课题的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度“浙中调查”主题

浙中农村生态经济研究

二、课题类别和申报对象

1.主要类别:科研类、党建类、思政类

2.申报对象为学院全体教职工。

3.选题应结合我院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身实际,具有实效性的研究课题。

三、项目资助经费和标准

浙中调查专项课题的课题经费实行专款专用,经费来源为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发展基金,项目管理和经费使用参照《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发展基金使用办法》、《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发展基金补充管理条例》。

浙中调查专项课题的研究周期为1-2年,结题要求为论文、图书、调研报告、数据处理报告等。成果形式为论文,要求公开发表一篇北大核心及以上级别期刊论文。成果形式为调研报告,要求字数不少于2万字,并且调研报告要有金华市级领导批示(各组调研报告完成周期需与主报告完成周期一致)。对符合出版标准的专著和其他出版物由发展基金资助出版。成果形式为数据处理报告,报告要求有金华市级领导批示,且数据处理结果为各个项目组使用。各课题组负责人须按时保质完成研究任务,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成者,停发后续经费,三年内不得申请院级各类课题。

四、项目申报注意事项

1.项目论证充分有据,切实可行,经费预算合理。

2.每人限报一项,项目负责人可兼任其他课题组成员,但不得超过两项,课题组成员参与课题原则上不超过三项。申报者填写《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浙中调查课题申报表》(见附件1),申报表请用A4纸双面打印,手写不予受理。

3.申报的课题与当年已申报或历年已获准立项各级科研课题内容无雷同。

五、申报组织方式

1.申报者请填写《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浙中调查专项课题申报表》送交各系(部)、部门,申报表纸质表一式3份,各系(部)、部门在2020430日之前统一将汇总后的申报表纸质表和申报课题汇总表(见附件2)送至科研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sczyjkyc@163.com

2.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经院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公布立项名单。

各有关系(部)、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参加申报工作。项目负责人要按照课题管理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努力形成高水平的研究成果,为进一步申报省部级项目做好准备。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82166193

附件1: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浙中调查课题申报表

附件2: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浙中调查课题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