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落实《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科研团队建设实施办法》(上财浙院教字〔13〕号)文件的精神,经研究决定启动我院科研团队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条件:团队负责人一般应具备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且必须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已形成较明确的研究方向。(上海全职访教人员、母体学校专业带头人、柔性引进人才可以作为团队负责人)
2.人员组成:团队成员不受年龄、专业技术职务等限制,由团队负责人根据团队建设实际需要组建。不少于5人,最多不超过20人,团队成员的学科结构和年龄结构合理,各成员应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提倡学科交叉。
3.研究基础条件:研究团队必须具备较好的科学研究基础,已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团队原则上以系(部)、研究所、学科群等为依托。团队应是在合作基础上形成的研究集体,团队成员应具有比较集中的研究方向或共同感兴趣的研究课题。
4.团队负责人和成员只能参加一个科研团队,且原则上不能与其他科研项目交叉、重复,科研成果不能重复计算。
5.申报条件、考核标准与成果认定具体要求见附件1所示。
二、提交材料要求
1.申报科研团队项目应认真填写科研团队建设申请书(见附件2),纸质稿一式7份、证明材料复印件7份和电子版材料。
2.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2年9月5日下午17:00
3.请相关单位根据文件精神和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每个系(部)至少申报1支科研团队。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82166193
附件:
1.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科研团队建设实施办法
2.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科研团队建设申请书
科研处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