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部门:
根据《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报送2021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要求,学校决定开展浙江省高教学会2021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结题验收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结题要求
1.重点课题需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等值公开发表成果),填写结题报告书(附件1),并标注获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立项资助(未注明者,不能作为课题的研究成果,一律不予验收结项)。一般课题需提供结题报告书(附件1)和课题研究报告。
2.重点课题验收通过,学会将给予每个课题3000元经费资助,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出具税务发票,凭发票学会将经费直接转账给所在单位,由单位负责经费报销等相关事宜。
3.未能按进度完成的项目,需填写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2,一式一份),结题延期申请最多一年。到期依然无法完成的,课题即被取消。
4.2020年度学会立项课题延期结题的,本次一并结题验收,如果仍然没有完成的,则按规定撤销课题。
二、结题材料提交要求
请各课题负责人于2022年5月30日前将结题材料(结题报告书、课题研究报告)一式3份交到科研处28-217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sczyjkyc@163.com。
联系人:林老师 电话:82166193
附件:
1.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课题结题报告书
2.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延期结题申请表
科研处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