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部门:
根据上财浙院教字[2011]18号文件《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精品课程实施办法(试行)》以及上财浙院教字[2016]19号文件《关于公布2015年度院级精品课程立项的通知》有关规定,我院组织专家对精品课程进行了审阅与评议,认定以下1门课程符合精品课程结项验收要求,一致同意这门课程通过验收。现将结果予以公布(见表1)。希望各系(部)、部门进一步加强精品课程的建设工作。
教务处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