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部门:
根据相关工作要求,现对2022年立项的浙江省 “十四五”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对象
二、检查要求
各项目组需结合申报的预期成果及项目研究进展完成自查工作,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展情况表》(附件2)并提供佐证材料;
三、相关要求
请课题负责人于2024年1月10日下午5点前将相关材料的纸质稿一式3份,成果材料3份,报至科研处28-217,电子稿发至邮箱sczyjkyc@163.com。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82166193
附件: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进展情况表
科研处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