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部门:
截至2023年12月1日,我院共有2项课题申请结题,6项课题申请延期,5项申请撤销。根据《关于公布2017年度院级课题立项的通知》(上财浙院教字〔2017〕63号)、《关于公布2022年度院级课题立项的通知》(上财浙院教字〔2022〕50号)有关规定,我院对申请结题、延期和撤项的课题材料进行详细审阅后,经过校外专家评审,其中2项课题符合结题要求,同意结题。现将结果予以公布(见表1)。希望各系(部)、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各类课题的管理与指导,希望未达到结题要求以及提出延期的课题组按照有关规定和课题研究计划认真开展研究工作。
科研处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