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相关单位:
我院院级课题的结题工作现已开始进行,请各位课题负责人根据通知要求进行结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结题名单见附件3)
1.2017、2018、2019、2020年度立项尚未结题的院级课题;
2.2021年达到结题时间的院级课题。
二、结题要求
结题要求为公开发表一篇北大核心及以上级别期刊论文。经费资助情况为:结题时,发表一级A学术期刊论文,资助4万元/项;发表一级B学术期刊论文,资助2万元/项;发表CSSCI来源期刊论文,资助1万元/项;发表北大核心期刊论文,资助5000元/项。
三、结题材料
1.各课题负责人填写《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院级课题结题验收表》(附件1),A4纸双面打印一式4份,于左侧装订。电子文档一份,发送至sczyjkyc@163.com。
2.提交成果材料(研究报告、专著、论文等)原件1份及复印件3份。
四、注意事项
1.凡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由课题负责人提交《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院级课题延期结题申请表》(见附件2,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一份,并提交电子文档),经科研处审核批准后可延期。未按时上交结题相关材料、又无延期申请的,则撤销课题,课题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院级课题,且对已用资金按情况予以追回。
2.其他课题结题中已使用的成果原则上不能作为本课题结题依据。
3.若院级课题负责人的课题已完成,可提前结题。
4.2017、2018年度立项的课题如果本次仍无法完成结题,将予以清理撤销。2019年度立项的课题将于2024年10月予以清理,请提前做好结题准备。
5.结题或延期结题的各种材料于2023年11月15日下午5点前交科研处28-217,电子稿发送到邮箱sczyjkyc@163.com。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82166193
附件1: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院级课题结题验收表
附件2: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院级课题延期结题申请表
附件3:2023年应结题的院级课题名单
科研处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