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廉洁文化优秀理论成果推选活动的通知》(浙社科联发〔2023〕25号)文件精神,省纪委监委、省委宣传部、省社科联决定开展廉洁文化优秀理论成果推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廉洁文化建设重要论述,更好担负起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充分发挥廉洁文化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中的基础性作用,通过廉洁文化优秀理论成果推选活动,着力形成一批具有思想深度、理论高度、历史厚度的理论研究成果和调研深入、问题精准、办法可行的对策研究成果,夯实清正廉洁思想根基,在全社会弘扬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良好风尚,为打造新时代勤廉浙江,持续推动“八八战略”走深走实,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新篇章提供廉洁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作品要求
1.内容要求: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紧扣廉洁文化建设主题,梳理总结近年来我省围绕廉洁文化建设的实践探索,展示反映时代要求、具有时代特色的最新成果;
(2)深入研究浙江纪检监察史,系统梳理浙江廉洁文化发展历程,总结提炼精神内核,弘扬时代价值的理论研究成果;
(3)从革命文化中挖掘教育资源,围绕党史重大事件、重要活动、重要人物等,教育引导全省党员干部从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中汲取力量,从中国共产党人勤廉为民的事迹中汲取营养的理论研究成果;
(4)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赓续历史文脉,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充分挖掘家规家训中蕴涵的廉洁文化思想,系统梳理浙江历史上的清廉人物及史料文献,启迪党员干部涵养克己奉公、清廉自守精神境界的理论研究成果;
(5)聚焦现实问题,结合中央、省委关于廉洁文化建设的要求和本地本部门的工作实际,推动廉洁文化建设的对策研究成果;
(6)其他廉洁文化理论研究成果。
2.形式要求:
(1)廉洁文化建设的论文。2020年1月以来在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发表的关于廉洁文化建设的文章,在核心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2)2020年1月以来获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的调研报告(包括10000字以上的调研报告、获得批示的要报及批示证明)。
(3)廉洁文化建设的读物。2019年1月以后编辑出版的读物(含内部准印读物)。
省纪委监委、省委宣传部、省社科联将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审,对优秀理论成果予以通报表彰和宣传推广。
三、其他事项
请申请人于2023年10月26日上午11点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科研处28-217办公室。纸质材料包括:申报表(附件1)一式2份,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纸质作品一式六份。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czyjkyc@163.com。
申报表纸质材料提倡使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其他材料要求A4纸双面打印。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82166193
附件:
1.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申报表
2.廉洁文化优秀理论成果申报情况汇总表》
科研处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