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相关单位:
截止2023年9月20日,我院共收到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培育项目结项验收材料2份,根据《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培育办法》(上财浙院教字〔2021〕4号)有关规定,经材料初审、专家评审,这2项培育项目均符合结项验收要求,现将结果予以公布(见表1)。
表1: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培育项目结项验收结果一览表
科研处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