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关于开展2019年“课程思政”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9-05-09 [来源]: [浏览次数]:

各系(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推进学校课程思政教育教学体系建设,发挥广大教师在课程教学中的育人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宣部、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决定以课程建设立项方式,开展2019年“课程思政”项目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主渠道作用,深入挖掘通识课程、专业课程及各教学环节育人功能,形成各类各门课程协同育人格局,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与价值引领的有机统一,着力培养有社会责任、有创新精神、有专门知识、有实践能力、有健康身心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建设范围

适用于全院通识教育课、公共基础课、学科共同课、专业课、实践教学等模块内的所有课程。

三、建设要求和内容

“课程思政”课程应具备价值塑造、能力培养、知识传授“三位一体”的教学目标,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为灵魂和主线,以专业技能知识为载体,深入挖掘课程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任课教师在知识传授中注重强调价值引领,将思想政治教育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结合实际, 课程建设项目应明确课程思政教学目标,修订完善课程教学大纲,做好课程育人教学设计,创新教育教学和课程考核方式方法,健全课堂教学管理,不断完善教育教学规范。

1.创新课程教学建设,形成一套课程思政的教学文件。每门项目建设课程应撰写体现“课程思政”改革思路的课程教学大纲、教案等教学文件。

2.创新授课团队建设,组建一支由试点课程教师与思政课教师共建的教学团队。课程建设项目应根据授课实际,对接一名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作为课程共建人,共建人应在试点课程的教案设计、教学资料、授课内容上给予指导和帮助。

3.创新教学成果建设,建立一组课程思政教学案例库。课程建设项目应选编3-5个包含设计方案与实施成果的思政育人典型教学案例,编写具有课程特色的教学参考资料。

4.创新教学效果评价,制定一个课程思政育人教学效果评价标准。课程建设项目应根据课程性质、授课内容和教学过程等,撰写并采用本门课程思政育人的教学效果评价标准。

四、组织实施

(一)申报立项阶段(2019年5月-2019月6月15日)

根据建设要求和内容,制定并填写《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2018年“课程思政”建设项目立项书》(附件1),初步形成包含教学大纲、教案等在内的教学文件(附件2)。要求每个系(部)至少申报一门课程。

(二)项目实施阶段(2019年9月-2019年12月)

根据《立项书》内容,课程建设项目负责人积极组织开展课堂教学,及时填写《课程思政教学情况记录表》(附件3),课程共建人应随堂跟踪授课情况,填写听课记录,提出建设建议,共同完善教学文件材料等。

(三)中期研讨阶段(2019年10月-2019年11月)

根据授课实际,完成选编3-5个典型教学案例(附件4),撰写教学效果评价标准(附件5),课程建设项目可根据需要编写教学参考资料。

(四)结题总结阶段(2020年1月)

全面总结建设成果,完成项目结题报告。学校成立专家组,负责对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评选“课程思政”示范课,进一步提升课程建设质量和水平。

五、相关要求

1.学校对“课程思政”建设项目给予每项5000元的经费支持。

2.各系(部)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此次课程建设项目工作。课程建设项目负责人应认真研读课程思政相关资料,积极改革创新,注重总结提高,根据材料报送时间节点,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3.请课程建设项目负责人于2019年6月15日前,报送《项目立项书》;2019年11月20日前,报送教学文件和《教学情况记录表》;2019年12月20日前,报送典型教学案例和教学效果评价标准等。所有材料均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处(28-215),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czyjwc@126.com

附件1: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2019年“课程思政”建设项目立项书

附件2:“课程思政”建设项目教学大纲、教案模板

附件3:“课程思政”教学情况记录表

附件4:教学典型案例编写模板

附件5:“课程思政”育人教学效果评价标准

教务处

2019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