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关于做好2016级全日制本科生第二次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7-04-06 [来源]: [浏览次数]:

2016级各班级: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我院2016级全日制本科生第二次转专业工作即将启动,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对象

转专业对象为2016级全日制未转专业过的本科生。(“专升本”不包含在内)

二、转专业的资格条件

(一)学生转专业必须是确有专长,并有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证明,转入另一专业更能发挥学习积极性、学习兴趣和爱好;

(二)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转入热门专业(由教务处根据当年招生情况确定)者,其学习成绩原则上需达到全年级的前30%以内;

(三)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院医务室或指定医院检查证明,不适宜在原专业学习,但仍能在本院其他专业继续学习的,可以提出申请,经教务处审核后,报院长批准;

(四)有特殊情况或特殊困难的学生,确需转专业的,须经学院确认同意后方可提交申请。

三、转专业程序

(一)符合条件学生于4月10日-4月12日到教务处28-219填写《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报名申请表》,教务处对提交书面申请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

(二)命题与考试方式。拟转入系(专业)按本系同级标准严格进行专门的业务考核,转专业考试由各系自主命题。转专业考试采用理论考试或面试形式。各系指派责任心强的专业教师命题。命题工作需指定专人负责,做好相关保密工作。考试时间4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录取。对全院申请转入同一专业的学生,按总成绩排名排序的原则,依次录取。(总成绩排名=第一学期期末成绩绩点排名比*60%+转专业考试成绩排名40%。注:学生的第一学期期末成绩绩点排名除以所在年级专业的在校生总人数。)

四、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2016级全日制本科学生第二次转专业名额

教务处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