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业导航 >> 正文

哪些情况下不授予学士学位?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5-07-31 [来源]: [浏览次数]: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一、有明显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或行为,经说服教育仍坚持不改者;

二、因考试作弊或学术不端受“记过”及以上处分且在处分期限内的;

三、未获得毕业资格者;

四、在学期间平均学分绩点1.6以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