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考核不及格者必须申请重修,并交纳课程重修费用,参加下一学年(学期)同一课程考核。如果重修课与正常课程在时间安排上有冲突,学生可向该重修课程任课教师书面申请免听课,并办理有关手续,经任课教师同意后可部分听课或自学,参加下一学年(学期)同一课程考核,并在学习过程中按老师要求提交重修课程的课堂作业。
每门课程成绩在成绩单中只记载一次及格成绩。各课程重修的成绩,按实际所得分数记入学生成绩总表。
选修课程不及格的学生不必重修同一门课程,但毕业时必须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总学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