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降级学习。降级需在每学期开学一周前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学生家长签字同意,由系审核,经教务处批准后,学生方可编入下一年级同专业学习。若该专业相应年级没有招生,则可由本人申请,经系同意,教务处审核、批准后,转入本校相近专业学习。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最多申请降级两次。毕业学期不能申请降级。